1.按下燃燒控制面板上的母火啟動按鈕。母火工作指示燈亮起10秒鐘以后,確認母火點燃。若10秒鐘內母火指示燈熄滅,燃燒控制面板上的燃燒故障報警蜂鳴響起,此時說明點火失敗;需等待60秒后手動按下程控器故障復位按鈕,重新啟動母火按鈕。[6]
2.母火點燃正常后,操作人員通過燃燒器觀察孔確認母火是否點燃。確認后按下燃燒器控制面板上的額大火啟動按鈕,延時數秒鐘以后,大火工作指示燈亮起后,爐前操作工應緩慢打開負荷調節球閥,同時按比例加大助燃氣空氣,直至火焰呈現主藍加微紅色。
3.大火點燃、穩定后,檢查主管道的燃氣供氣壓力是否在正常范圍。
4.風機啟動,進入預吹階段,檢查確認設備處于正常狀態。
5.觀察燃氣、空氣壓力指示,確認給出燃燒器操作允許指令。
6.按下燃燒控制面板上的燃燒控制按鈕,此時燃燒控制器進入燃燒開始程序。
7.接下明母火的點火任務已完成。操作工應及時關閉面板上的母火按鈕、切斷母火保留大火燃燒。
8.大火燃燒過程中操作工可以按工藝要求隨時調節火焰(負荷)的大小。工藝要求需要短時關火時,操作工應打開母火開關保留母火,然后關閉大火開關。
9.調整燃氣閥、空氣閥門操作手柄,可階段調整,確定燃燒器負荷輸出符合工藝要求。
10.停機操作:臨時停機,首先應關閉大火,然后再關閉燃燒控制開關,關閉停止按鈕。